●柳俊江認危駕准保釋。 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9月因涉襲擊罪須守行為的前電視台主播柳俊江,另涉去年12月駕車於尖沙咀衝燈撞傷鐵騎士,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柳俊江獲准保釋候判,其間不得駕駛及須交出駕駛執照。
案情指,2020年12月29日晚上,被告柳俊江駕駛一輛私家車,從梳士巴利道18號一停車場開出,及後未有依交通燈號指示停車,撞上了駛至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南交界的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倒地受傷,其後需養傷19天。
辯方求情時指,柳俊江坦白認罪,事發後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調查。被撞電單車於黃燈轉綠燈期間便行車,亦負有一定責任,而該司機並非嚴重受傷,而附近商場閉路電視截圖可見,柳俊江當時正留意左方的車輛,而忽略已轉紅燈,並非刻意犯案。辯方透露,柳俊江月入約3萬元,來自製作公司及零售生意,正與妻子分居,二人育有一對4歲及6歲的子女,希望法庭判處罰款或非監禁式的刑罰。
柳俊江曾任電視台記者,因前年「721」在元朗西鐵站「爆頭見紅」變「網紅」,柳俊江借此大賣「警暴故事」受「黃絲」追捧。去年9月他在觀塘食肆涉襲擊男子儲孝和被捕,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今年4月在觀塘法院提訊時,獲控方不提起訴,柳俊江簽保守行為12個月,守行為期間保持行為良好,不可對任何人施以暴力,尤其是對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