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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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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3] 立會大比數否決反23條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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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團體熱烈鼓掌聲援劉局長。(李治淮攝)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經過十二小時的激烈辯論,由民主黨涂謹申提出的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動議在分組點票階段以大比數遭到否決;而由自由黨劉柔芬提出的修訂議案最後亦不獲通過。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發言時,強調特區政府的立法建議是維護法治而非破壞法治,想不到很多聲稱自己支持法治的人,竟然會要特區政府作出違反《基本法》的決定。

「民主派」議員再挑罵戰

 會上,「民主派」議員在挑起罵戰之餘,不忘繼續聲稱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引入內地政策的證明」;不過,他們的論點受到大部分議員的反駁。

 民建聯劉江華一開始便直指,「民主派」議員反對立法,卻又要求有白紙草案,是假要求;反對中央政府,又跑去選人代,是自我矛盾;表現進退失據。

早餐派:「有人心中有鬼」

 早餐派議員吳亮星則指出,在討論中,反對的聲音形形色色,有的人根本是因反對而反對,難怪人們會自然地質疑他們是否「心中有鬼」,對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推得就推」,這種心態令討論毫無理性可言,有的只是「以專業意見包裝固執的政治偏見」,有些更淪為對政府官員的人身攻擊和侮辱。他嘆息,逃避責任固然可悲,對自由和權利的盲目追求更加可憐。

 港進聯主席劉漢銓重申,立法是特區的義務,也是香港人不能推卸的責任。他批評部分反對人士曲解立法原意,有關言論已走向偏激。他說,特區政府發出諮詢文件的用意是收集意見,求同存異,相信有關建議絕對不會影響現有的人權自由。

保護國安責任不可推

 新世紀論壇召集人馬逢國認為,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的責任不應該迴避,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如果不立法便是對香港市民不負責任。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認為,世界很多國家都有就國家安全制定法律,而且皆由中央政府立法,香港可以自行立法,應該珍惜機會。他明白有人對立法有所疑慮,包括部分外國銀行家都表示擔憂,特區政府應該理解其憂慮做出回應,為市民釋疑。

珍惜自行立法機會

 早餐派議員石禮謙指出:社會對立法與否存在分歧可以理解,他家中也有兩種聲音,不過特區政府就廿三條自行立法是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信任,體現了「一國兩制」。他認為,現在是立法的好時機,雖然有不同聲音,但正好顯示香港是一個容許自由表達意見的多元社會。

諮詢文件派五萬份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是次諮詢是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史無前例,立法會聽取了超過一百二十個團體的意見,保安局人員出席了超過二百個論壇,諮詢文件派出五萬份,宣傳單張派出五十萬份,收集到的意見書超過四千份,特區政府會在二月公佈條例草案。她指出,用諮詢文件一樣可以有充分討論,局方也秉持一邊聽取意見,一邊修改的原則,希望令條例草案更符合市民的要求,在國家安全和人權自由中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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