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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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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3] 23條立法維護港利益根基

 【本報訊】多個團體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或發表聲明,支持特區政府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香港工會聯合會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國家安全之所繫,香港利益之根基,而且從特區政府發佈的諮詢文件可見,立法已較其他擁有相同法規的普通法國家更為寬鬆,市民所享有的自由和權利,決不會因為二十三條立法而減少,因此港人應支持第二十三條立法,使香港法制更臻完善。

 新界社團聯會在聲明中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在社會上引起了意見紛陳的討論,但證明是次諮詢,可以引起各階層人士的關注,並達到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目的;並認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當前的首要工作,立法諮詢過程中,特區政府花了不少心血,採取了寬鬆的立法建議,亦參考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有關保護人權的國際條約,在保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更充分考慮了香港作為國際城市需保留的特色(思想、言論、新聞、集會和結社自由等),以求在既保護國家和香港利益的同時,也不損害市民的公民權利。

目前立法時機恰當

 九龍社團聯會同意上述意見外;亦補充,香港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及《社團條例》,已不能完全符合發展需要,加上香港已回歸五周年,目前絕對是立法的好時機,加上特區政府以香港現行法例作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主要原則,並沒有將內地法律延伸至香港,所以市民仍享有應有自由及良好的營商環境,應該予以支持。

 新界工商業總會認為,有人批評,特區政府只提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藍紙草案並不足夠,純粹是藉詞拖延,因為香港一旦出現後果不堪的動亂,再來立法便為時已晚,屆時香港難以避免地要執行內地法律,平息動亂,因此港人切不可因噎廢食。

法嚴執寬平衡人權

 東九龍居民委員會認為,「立法嚴 執法寬」是香港歷來在法治及人權之間所取得的平衡點,而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亦是同樣原則,在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與確保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人權方面,保持一個平衡。

早餐派支持廿三條立法

 早餐派召集人李家祥表明支持《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他回應反對立法人士言論時說:「香港很辛苦才爭取自己立法的權利,你叫我們不要立法,莫非叫中央同我�]搞掂?」他指出很多專業人士根本不明甚麼是白紙及藍紙草案,這樣爭拗下去是沒有大意義,但承認他們亦擔心條例可能藏下陷阱,導致權力被濫用,因此期望政府提供較清晰的條文。

學者:盡早立法利香港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執行董事楊偉國表示,特區政府應盡早自行立法,以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及泄露國家機密等行為;亦要禁止外國的政府組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或香港政治團體與外國建立聯繫,才能有利香港本土發展,使香港為中華民族起著積極性的歷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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