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5] 闡釋立法言論簡輯
本報記者 邱萍菲
行政長官董建華
(一)立法不會削弱人權自由
董:市民現時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絕對唔會,係絕對唔會因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而受到影響……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基本法規定,維護國家安全……
(二)大遊行顯示市民對立法有很多憂慮
董:我知道昨天上街的人,有些人是有憂慮的。我們會重視他們的憂慮,我們會認真去聽他們的意見,而且我相信隨�忖j家對立法的內容進一步了解,這些憂慮會慢慢消除的。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
(一)諮詢文件內容比較廣闊,令到很多人擔心條文落實後會不會侵蝕我們的權利,因此是不是應該出一個白紙草案,等大家在條文上清清楚楚?
梁:白紙草案的內容是刑事罪行第幾條刪去,刑事罪行條例第幾條加上,主要對象是立法會議員、法律界和學者。有些人說,「魔鬼在細節」。我說要先看諮詢文件,內�埵釵h少隻鬼,是什麼顏色的?紅、黃、藍、白、黑全部找出來,才說什麼方式。
(二)建議加入「非法披露」罪,對於新聞界來說是非常擔心的,假設有一日記者發掘了例如「水門事件」的新聞,那又如何呢?
梁:當然非法去做的事,例如偷資料當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道義上有責任要披露。水門事件中,記者認為是為了公眾的利益,這不是對公眾有損害性,而是披露出來對公眾有益的,這樣當然可以考慮。法庭在考慮具損害性時會考慮這一點。
(三)立法製造白色恐怖?
梁:其實那一張刀已在你的頭頂之上,不過從來沒有人去看看是什麼樣子的。我們的責任是令到大家明白:這張刀是不關你事的,但是你要知道這張刀是什麼樣子,知道法律的範圍。
(四)嘗試捉一隻對新聞界的運作比較有影響的鬼,就是有關國家機密的問題。講到非法披露國家機密而造成損害,易令傳媒墮入法網。
梁:你到其他地方採訪,你最好就根據那一個地方的法律去進行。但如果你在內地竊取了國家機密,回到香港的時候,甚麼是受保護的資料,是按照香港的法律去決定。決定是否有具損害性,亦都是香港法院決定。
(五)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往外國尋求支持「反對立法」
梁:立法係立法會議員�斑d任,我唔明白佢�_點解要去外國政府邀請人�_干預香港事務,我都覺得好出奇!
(六)口講台獨算不算分裂國家?中央指示特區立法?
梁:若台灣宣布獨立或全民公投是否獨立,中央必然用武,台灣以武力反抗,也屬分裂國家行為,但只係表達台獨言論,不屬犯法。她又強調,香港就第廿三條自行立法,中央並無任何指示。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
(一)回應有議員指立法引起恐慌
葉:自從宣布諮詢文件後,我聽到有市民表示驚到�怑礹式A驚到震,我真係想具體知道究竟係驚邊一條?……例如間諜罪,與一般市民有甚麼關係,七百多萬人有邊個是間諜?
(二)回應議員對司法制度的質疑
葉:其實香港的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很好,不應妄自菲薄,好似以為我�_制度有問題,希望未來數個月大家有問題便討論佢、處理佢,唔係只散播消極負面的信息。
(三)有議員指內地法例嚴苛,香港不應循此機制,決定禁制哪個團體
葉:內地實施大陸法,是有法可依的;唔係好似以前咁,由一個人隨意作出決定,故我們應該給予國家信心。
(四)如何清楚界定甚麼是從屬關係?如何確保香港的組織不會「動輒得咎」?係唔係針對法輪功?
葉:好難叫保安局局長,再派人上去查�}(該組織)有冇�撩�(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支聯會不會「有事」?內地有個天地會,香港有個天地會,我都要睇�}兩個組織係咪有關!……簡鴻章都話同內地法輪功無從屬關係!……立法唔係針對香港法輪功。
(五)立法是把內地法制、共產主義引入香港
葉:這類意見太情緒化,實在唔值得深入研究!
(六)黃毓民指,葉太話吳三桂是叛國,黃巢是顛覆,共產黨一九二八年就在大陸搞暴動,三一年在江西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公然分裂國家,又顛覆又叛亂,現在講的七宗罪,共產黨做齊!
葉:今日我聽了很多對二十三條的顧慮,有些是基於歷史,講來講去都是幾十年前的事,有些基於對內地制度的不滿,有些將波瀾壯闊的革命,與非法顛覆混為一談。」
(七)拿二十三條立法徵詢中央,有違「一國兩制」
葉:同我們的(中央)政府諮詢一下都有問題?除非你好似李柱銘咁,將自己的國家當做敵國!
(八)廿三條是惡法,會削弱市民權利
葉:我同律政司的同事,不單向市民問責,還向歷史問責!絕對不是用新的惡法來箝制老百姓,我們是絕對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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