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9] 創意產業:經濟新元素
特首董建華在四大支柱產業外加入「創意產業」,為本港經濟注入新元素,讓經濟多元化發展。民政事務局局長、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與相關決策局及部門,將會共同研究具體方案,營造有利環境,推動及協助創意行業發展。
報告指出,將積極推動創意產業,把文化藝術創意與商品生產的結合,包括表演藝術、電影、電視、出版、藝術品及古董市場、音樂、建築、廣告、數碼娛樂、電腦軟件開發、動畫製作、時裝及產品設計等行業,在已有基礎進一步開發潛力。
然而,設計業人士卻認為,政府在推動某行業發展時涉及相關政策,宜配合業界意見及業內資源一起推動。香港經貿商會主席李秀恆並建議,政府宜提供具體的配套措施,如提供二十四小時開放、提供一站服務,兼備辦公和居住用途的設施,推動行業發展。
政府宜提供配套措施
創意產業中,電影事業乃其中一環。據報道,特首辦主任林煥光,在施政報告準備之際拉隊欣賞近期大收旺場的港產片《無間道》,並索取相關資料,包括拍攝過程、人才、幕後資料、資金等,料借鑑《無間道》為發展創意產業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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