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6] 廖長城撰文支持23條立法 放大圖片
廖長城:港人都應該支持廿三條立法。
【本報訊】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昨日發表題為《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文章,就二十三條立法表示全力支持。
廖長城指出:「中華民族歷盡滄桑,自秦一統至上一世紀中葉,民族屢經內憂外患,發展落後於西方社會。二十多年來改革開放,國家達致前所未有之富強;然要達致小康、躋身列強還需不斷努力。於此歷史時刻,保護國家安全及維持社會穩定尤為重要、乃國家持續發展之基石,國民享受成果同時亦應履行保護國家安全之義務。香港特區為國家不可分割之一部分,香港前途亦繫於國家興衰。故此,港人亦應履行保護國家安全之義務。」
他在文章中強調:「環顧世界、國家安全法皆由中央政府訂立,於全國實施。香港特區可說是唯一例外。基於『一國兩制』之構思,內地現行之國家安全法不於香港實施,而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這是國家尊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做法。故此,香港特區負有憲法上之責任就第二十三條立法。因基本法自1997午7月1日起實施,香港特區亦自回歸後負上就第二十三條立法之憲法責任,不可亦不應拖延立法。」
作者表示,「第二十三條之立法,不但為香港特區應履行之憲法責任,港人亦應以正面、建設性、樂觀及健康之態度支持立法,應以能為國家安全立法引以為榮,不負國家十三億人民所託。」
港人對立法毋須疑慮
廖長城指出,香港居民之基本權利及自由已受基本法保障,然而這些權利並非絕對,而需於個人利益和其他人及社會利益之間作出平衡。國際人權法權威彭力克就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建議曾表達意見,認為建議取得平衡、符合基本法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再者草案明文規定、在詮釋、執行及應用有關法律之時必須符合基本法人權保障條款。故此,港人對立法不需存有疑慮。
作者最後強調:「香港目前面對不少社會及經濟問題,需要港人一同解決。若港人能求同存異、凝聚力量、團結一致來實施基本法,『一國兩制』會得到更好落實,東方之珠才可更顯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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