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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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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 民主派全力煽動上街

本報記者 劉偉仲

職工盟李卓人:

 民意唔能夠透過議會伸張,就只有透過市民用腳去投票。香港市民,千祈、千祈、千祈,唔好淨係識得complain(投訴)、complain、complain,而係要上街、上街、上街,上完街最緊要記得洗手、洗手、洗手。

港進聯主席劉漢銓:

 我們把23條的立法建議和英、美等普通法的法制區的國家安全法比較,會發現23條的立法建議比英、美、法等國家更寬鬆。

民主黨主席楊森:

 自由有如陽光和空氣,是市民生活必需的。香港是中國大地上最自由的地方,希望市民用和平行動,站出來向政府說個「不」字。

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

 民主派要扮演「民主人權鬥士」是閣下的權利,可是透過不負責任的言論,不斷抹黑政府及其他議員同事,顛倒是非黑白,恐嚇市民製造混亂的伎倆,最終會被香港市民所唾棄。

民主黨張文光:

 七一遊行是以反對廿三條立法開始,以反對政府無能管治告終。問責制實行一年來,糊塗混賬,無件好事。

工聯會梁富華:

 美國為了維護自己的國家安全,修訂《愛國法》,並成立一個員工多達十七萬人的國土安全部,推動全球反恐行動,先滅阿富汁,再攻伊拉克,造成全球震動。難道美國的國家安全就是寶,我們的國家安全就是草?

獨立議員陳偉業:

 今次七一遊行,官員、奴才、公公都要上街,以前奴才都可以狐假虎威,好有氣勢,現在做奴才、公公,連氣勢都無。

自由黨楊孝華:

 上街遊行,只要在和平與守秩序的情況下進行,當然是市民的合法選擇,但這並不是唯一的途徑。相信這不論是回歸前或回歸後,在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前或通過後,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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