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6] 23條立法確保良好投資環境 放大圖片
23條立法有利維護良好的投資環境。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
有了國家的安全,香港才可能有安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投資環境,香港才可能保持長期的穩定繁榮。二十三條立法可以為香港創造一個更穩定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外商到港投資,對香港的經濟發展非常重要,有助進一步加強投資者的信心。任何外國政府及組織進行干涉,都是廣大港人不能接受的。
美國白宮新聞辦公室發表聲明說:「美國關注現時的二十三條條例草案,會隨著時間損害香港的自由及自治。尤其令人擔憂的是,條文賦予當局權力取締某些廣受支持的組織;同時又不容許以『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來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據稱美國參議院及眾議院稍後會分別提出議案,反對特區政府為二十三條立法。
任何干涉都是徒勞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指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是特區政府經廣泛而深入諮詢,及大量採納國際人士的意見而提出。有些所謂這項立法危害港人自由的言論,是站不住腳的,而這項立法完全屬於中國內政及特區內部事務,任何外國政府及組織進行干涉都是徒勞的,亦是中方所不能接受的。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認為,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無論奉行什麼社會制度,無論經濟是否發達,都會堅持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以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為己任。國家利益不容侵犯,舉世皆然,概莫能外。因此,世界各國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屬於國家主權範圍內的事務。美國、英國、加拿大、新加坡、日本等都已制定了相關的法例,沒有任何外國政府及組織進行干涉。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為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任何外國政府及組織也不應該進行干涉。本會堅決支持中國政府的立場。
23條立法創造穩定投資環境
本會認為,有了國家的安全,香港才可能有安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投資環境,香港才可能保持長期的穩定繁榮。二十三條立法可以為香港創造一個更穩定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外商到港投資,對香港的經濟發展非常重要,有助進一步加強投資者的信心。因此,維護國家安全和維護香港良好投資環境是完全一致的。本會經過認真研究,認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統一與保障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取得了平衡,絕對不會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並有利於發展及促進香港與內地及世界各國、各地區的經濟合作。
正如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出,美國政府對立法條文的細節未完全了解,她強調香港為二十三條自行立法,是憲法上有規定和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建議不會影響港人的基本人權和自由。本會希望美國政府在深入了解《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後,會由衷認同二十三條立法有利於保障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
消除立法真空 符合投資者利益
實際上,自去年九月特區政府發表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諮詢文件,特區政府的建議已符合國際人權保障的規定,但特區政府在考慮過數以萬計的公眾意見後,更進一步加入了五項保障,在經過法案委會的審議階段後,特區政府最近又公佈改善條例草案的建議。美國政府擔憂條文賦予當局權力取締某些廣受支持的組織,同時又不容許以「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來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但是,《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只能根據香港法律(而非內地法律)的規定,為了保障中國的領土完整和獨立自主而有必要,且與該目的相稱的情況下,才可禁制一個本地組織。國際人權標準會適用於整個禁制機制,以確保結社和言論自由不會遭到無理削弱。香港的官方機密法例,以及其所依據的英國法例,從來都沒有公眾利益的辯護理由。英國國會在八九年就此進行了詳盡的討論,香港的立法會亦在九七年辯論過。兩個立法機構都否決提供該免責辯護的要求,主要原因是,未經授權作出披露的罪行的制定原則,就是任何人干犯該罪行,本身就不符合公眾利益。至於傳媒及市民大眾方面,披露須造成符合條例所界定的「損害」才構成罪行。因此,美國政府的擔憂是沒有根據和沒有必要的。
本會認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通過後,將消除香港有關的立法真空,使香港的法治更加完善,使投資者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在香港有重大投資利益的各國投資者,二十三條立法完全符合他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