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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立會高票通過23條一般性審議,議員稱此為「歷史性的一天」。
【本報訊】澳門消息:貫徹《澳門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獲澳門立法會一般性審議及表決高票通過,稍後交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作細則性討論。有立法議員形容澳門特區通過23條立法,履行了憲制責任,是「歷史性的一天」,並認為澳門自行立法,毋須外部干預。政界預計,立法會可能會在今年3月前完成該法案的細則性審議。
澳門立法會昨日就《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進行一般性審議,29名議員全體出席。在參與表決的28位議員中,共25人贊成澳門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法》。贊成者在發言時均指出,《基本法》賦予特區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既是憲制責任,也是特區立法機關獨特的一項權利;法案訂定嚴謹,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澳門居民基本權利之間作出很好的平衡,也符合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不會減少澳門居民享有的自由和人權,也絕不會影響居民目前的生活方式。
有議員更強調,澳門完全有能力立法,不允許外部人士或團體阻礙。
諮詢最廣泛 顯尊重民意
立法會議員李沛霖在發言中說,這份法律草案從確定到一般性引介,可算是特區政府近年來整體最重視、準備最充分、草擬最嚴謹、諮詢最廣泛的一次。而且在認真聽取民意的基礎上,有關方面對草案條文做出了不少補充和修改,「足顯政府對民意的尊重」。他同時希望特區政府在法案一般性通過後,繼續聽取社會各方意見。
在諮詢期間曾表示「原則上支持」立法的兩名「反對派」議員吳國昌、區錦新昨日均投反對票。葡裔議員高天賜則對法案投棄權票。
法案再完善 各界可互動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將與立法會常設委員會充分合作,進一步完善法案內容,各界仍有機會與立法會繼續互動。根據相關程序,立法會完成一般性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後,將在未來數周內進入細則性討論與表決階段,完成這些表決程序後,法案將正式生效成為法律。
澳門立法會主席曹其真表示,港澳回歸後,人權在「一國兩制」下得到好的保障,並認為《國安法》草案文本與人權保障沒牴觸。
澳門特區政府於去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進行《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諮詢工作,在40天的諮詢期間,當局共接獲784份意見:在657份個人意見中,贊成立法的佔86.76%,而在127份團體意見中,贊成的則佔96.85%,反映澳門社會的主流意見贊成「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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