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7日電】上海追回逾2億元(人民幣,下同)、廣東追回3.1億元、北京追回2.1億餘元……2008年內地查貪腐「成果豐碩」,京滬粵等8個省級行政區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達20.425億元。
到目前為止,已有北京、上海、廣東、重慶、雲南、四川、陝西、黑龍江8個省級行政區公佈了2008年查處職務犯罪案件的相關數據。這些省級行政區去年共查辦職務犯罪案件8,810件,查處涉案人員逾1.46萬人。其中查辦力度最大的是廣東,僅1至11月就立案職務犯罪案件1,739年,1,842人涉案,其中大案1,317件;立案偵查處級官員134人,廳級官員達10人。
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頻發,是今年內地查處貪腐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今年8月山西省太原市樓煩礦難發生後,當地檢察院很快對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瀆職問題展開調查,目前已立案查處8宗涉嫌瀆職犯罪。北京、廣東的檢察機關也分別介入重大責任事故調查各30多宗。
最大單案追回逾億
除了查處貪腐官員外,2008年內地反貪腐最大的收穫就是「挽回經濟損失」。成果最為豐碩的當屬雲南省,去年共追回5.58億元。而上海查處的王妙興貪污案則是追回金額最大的案件,已成功追回經濟損失逾億元。
儘管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數據尚未公佈,但以8省(直轄市)追回20億多元計,全國34個省級行政區2008年全年預計將追回資金170億元左右,相當於西藏自治區2007年半年的GDP總量。在經歷全球金融危機期間,這筆錢或將成為政府刺激經濟的資金來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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