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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御用裁縫」之稱的何榮相在店內工作情況。資料圖片
【本報訊】不少女高官、名人及明星慕名光顧的高仕時裝,在2005年一場火警中損失慘重,工場逾4千件總值600多萬元的衣物損毀。有「御用裁縫」之稱的高仕時裝總裁何榮相,認為火警乃工人於大廈裝修期間割斷氣喉所致,故入稟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及裝修工程公司追討逾690萬元賠償,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涉案的高仕時裝來頭不小,前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娟、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廣播處長張敏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以及影星利智、翁虹、朱慧珊、羅琳、鄺美雲都是其客戶。
客戶包括陳方安生利智
原訴人高仕時裝有限公司一方指稱,他們於尖沙咀堪富利士道金冠大廈擁有6樓A和B室單位,大廈於2005年9月5日至06年1月28日,在公共空間進行裝修工程,聘用協利有限公司負責,並分判給SAI WO PLUMBING & CONSTRUCTION CO,而朱志華(譯音)則受僱於SAI WO任裝修工人。
2005年12月5日下午3時許,朱志華於工程期間割斷了B單位門外的氣喉,引致火警,消防員10分鐘後將火救熄。法院早前已裁定朱志華及SAI WO須為意外負責,而原訴亦自去年11月與協利失去聯繫,故昨只有金冠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代表律師到法庭抗辯。原訴指意外中有逾4千件衣物遭水或濃煙損毀,連單位裝修費,答辯人須賠償約690萬元。
原訴去年與協利失聯繫
高仕總裁何榮相昨供稱,1974年他於金冠大廈已有工場,初期是租舖,至1986年與妻子聯名購入6樓A室單位,2004年更購入B室單位。他於意外發生時在A單位工作,聽到有人大呼「火燭」,才出去看個究竟,見B單位門口上方有火噴出來,於是跑往地下逃生。
何榮相指有替A單位購買保險,但由於B單位於火警發生前不久才購入,故來不及購買火險。他指公司的衣服主要由其於金冠大廈或內地工場生產,全部由他親自設計,意外發生時有大量衣物存放在單位內,大部分已被水或濃煙損毀,公證行當時向他表示「D衫完全無用,可以丟掉」,故他把已損毀的衣物丟棄。何榮相坦言,沒有想過要把損毀的衣物平賣,「唔可以賣,因為我地D客高檔,為鬻琣a名譽同人客感受,唔可以低價賣貨」。案件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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