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2月1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黃嘉純:北上聯營門檻高 港律師有心無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2-0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黃嘉純指本港律師在內地的業務是「起步早,但發展慢」,造成這些怪現象的背後,既涉及利益競爭,也有制度局限,還帶點雙方的誤解。本報記者莫雪芝 攝

 ■本報記者 徐海煒

 在CEPA下,香港律師是最早進入內地市場的專業界之一。不過,「早起的鳥兒不一定有蟲吃」。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如此形容香港和內地律師間合作的「兩大怪現象」:「本港律師在內地業務是『起步早,但發展慢』……而相比之下,內地律師更傾向到香港聯營,卻不把香港律師請到內地去。」本報記者走訪了多名香港和內地律師,發覺造成這些怪現象的背後,既涉及利益競爭,也有制度局限,還帶點雙方的誤解。

 香港律師會會長黃嘉純希望,在新的CEPA補充協議中,內地可降低聯營門檻,以及容許香港律師行在內地設所時,可聘請內地律師,使香港業界可更好地與其他內地同業接觸合作。

有政策無人用

2004年6月,根據CEPA的新安排,首間香港律師行於重慶達成聯營合作,但此後的4年半間,香港律師行在聯營的問題上卻顯得有心無力。目前,有77間香港律師行在內地設有辦事處,單廣東已有17間。但自聯營政策實施4年半以來,只有3間香港律師行在內地實現聯營,反之,內地律師行以境外律師行在香港做聯營的則有5間。

擔心「為一棵樹失去森林」

 黃嘉純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聯營的安排確為香港律師行開啟了進入內地市場的大門,但並非最佳的合作模式,而最大的困難是「沒人申請聯營」。

 他解釋,若香港律師行在內地城市,與一內地律師行做聯營後,雖可補足缺乏內地律師的問題,但同時亦排斥了與其他內地律師行的合作關係,這大大限制了香港律師行在內地的可操作性。「其他內地律師行見你與他們的對手做了聯營,怎會還跟你合作呢﹖」鑒於律師是個人化的專業服務,本港律師行更希望與多些內地律師行建立關係。

資歷應跟人 不跟律師所

 同時,在現行規定下,香港律師行若在內地聯營,必須選擇已經營5年以上的內地律師所合作。黃嘉純認為,許多香港律師行現時在找尋內地合作伙伴上十分有限,「有些內地資深律師離開原有的律師所,開設自己的律師所,但受限於經營資歷的規定,無法與香港律師行聯營,這些都是浪費了內地的律師資源。」

 黃嘉純認為,這些規限都應在新的CEPA協議中放寬,包括把內地聯營方的資歷規限,由律師所轉到律師的個人資歷上,以及降低相關年資的要求。

內地設所應可聘內地律師

 針對現時聯營政策變成「有政策,無人用」,他認為:「最關鍵的是,一體化的服務概念。」首先,香港律師行關注的是跨境服務,如何協助內地客戶到境外進行投資。內地政府可在廣東省先行先試,容許香港律師行在內地辦事處聘請內地律師,提供一站式服務,同時提供內地與香港的案件服務。

 不過,就香港律師擔心聯營會出現「為一棵樹而被整座森林放棄」的問題,廣東易春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王旭陽亦有他的看法,他指從理論上不存在這個問題,大家其實可以通過長期或短期的聯營,達成更好的合作,並不一定需要把聯營固定在一家內地律師所上。但他亦坦承,這需要在實際操作中,雙方慢慢碰撞、磨擦才能實現真正的融合。

相關新聞
奢侈品銷情 全港大插水 (圖)
買車四處格價 玩家不再「爽手」 (圖)
學者料零售數字持平
政黨冀預算案 退稅減免差餉 (圖)
中產建議少派糖
08年首11月奢侈品銷貨值(百萬港元) (圖)
黃嘉純:北上聯營門檻高 港律師有心無力 (圖)
港府研「有限合夥制」 助小行變大 加強北上實力 (圖)
優勢互補 將餅做大同發展 (圖)
要求豁免司法考試實習期 (圖)
沙螺灣撿3禽流鴨鵝屍 18人受監察 (圖)
妙齡女被扼斃 棄屍落馬洲水渠 (圖)
分手情侶避免單獨見面
輸液失誤 病人向醫局索償 (圖)
四惡漢公園毆劫3少年
土瓜灣鳳姐疑遭劫殺 近期第3宗 (圖)
政府擬重招打擊醉駕
懷念慈父 (圖)
警春節拘13醉司機
9萬「地雷沙井」 遍布大街小巷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