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同志團體希望同性同居者獲法律保護。
香港同性戀者組織「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指,《家暴條例》07修訂案擴大了保障範圍,但卻不明文保障同性同居者,這已是一種歧視。有同性戀者組織亦指,把條例改名只是混淆視聽,是拖延立法手段。他們指,「反對派」對家庭定義看得太狹窄,欠缺人道和平等,同性戀者也應享有免受家庭暴力威脅的人權,對反對者立場難以理解,「採納同性婚姻」與「將同志伴侶納入條例保障」根本是兩碼事。
同性戀者團體彩虹行動行政助理岑子傑指,同性同居者是否有「猶如婚姻關係」並不是重點,最重要是把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保護範圍,令以家庭模式生活的同性同居者免受暴力侵害。有同性戀者在公聽會表示,曾受同性暴力對待而需數度搬屋和轉工,精神亦受傷害,若不修訂將會讓更多人受害,而且修訂和承認同性婚姻並不同,而「家庭」定義也在不斷蛻變,早已不限於傳統婚姻關係,同性戀者亦應享有和異性戀者同等法例保障。
時移世易 社會多元
同志社工聯席代表指,現代社會需要正視同性同居者的家庭暴力問題,因為現代的家庭組合十分多元化,除了主流的一男一女外,更有各種經濟、政治原因而形成的單親家庭、同性伴侶等共同生活模式,各種都須給予同等的保障。
從以上可見,贊成修例者立場亦有不同層次,有的純粹希望同性同居者得到保護,有的則希望同性同居者獲得法理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