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關心支持,把治理思路項目化。進入新世紀以來,州委、州政府把每個時期洱海保護治理的思路項目化,及時論證、儲備了一批洱海保護治理項目,及時上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部,這一工作方法的轉變,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發改委、國家環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及省級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先後啟動實施了洱海湖濱帶修復、污水收集管網及處理設施、垃圾處理場、退耕還林和農村沼氣池建設等一大批項目,促進了洱海水污染綜合防治得以向縱深開展。
(二)堅持加大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機制,把治理項目數字化。做好洱海保護治理工作,項目實施是關鍵,資金投入是保障。2003年至2006年,大理州先後向中央和省爭取專項治理資金,民營資本也積極參與,州市縣財政從各個渠道增加投入,銀行支持提供貸款,逐步建立起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和社會化的治理投入模式。
(三) 堅持洱海治理效益最大化,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一方面堅持凡屬高耗資源、污染洱海、污染環境的項目,哪怕就是「一本萬利」也不支持發展,一切開發建設和發展都首先要服從於、服務於保護洱海。另一方面通過體制、機制和科技創新,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佈局,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循環經濟之路,實現了洱海保護治理效益的最大化,真正實現了區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黨的十七大首次明確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結構」,並把它作為全面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新要求之一;同時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寫入《中國共產黨章程》。十七大召開後,雲南省委、省政府把治理湖泊水系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作為洱海保護治理工作的積極參與者之一,我們在總結經驗和啟示的同時,深切地感到洱海保護治理的不確定因素越來越複雜,形勢越來越嚴峻,千萬疏忽不得,大意不得,馬虎不得。
「洱海是大理的、是雲南的、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全人類的」,我們一定要在中共雲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起善待自然、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道德觀念;在改造環境、利用自然的同時,真正做到尊重自然,保護自然,選擇一條既能保持經濟增長,又能保證生態平衡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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