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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覃卓嘉)大學學生會會長為同學謀福利,不僅要處理繁忙的內外事務,部分人亦需延長學業時間,額外付出。全港歷史最悠久的港大學生會,對其會長及副會長原來有「特別資助」,該會設有「會長貸款基金」及「會長津貼」,前者會向歷屆正副會長提供達數萬元的免息貸款,後者更向他們提供最多1.5萬元的津貼,以補貼其與會務相關的開支,引起不少爭議。有現屆學生會幹事坦言,過往的確曾出現前會長「拖數」情況,而近年有指學生會會長工作似日愈「輕鬆」,相關機制需要即時檢討。
早前有港大學生於民主牆發表文章,質疑由學生繳交的會費被學生會會長「隨時坃錢」,要求學生會在基金審批及借款者還款機制上提高透明度。根據「港大學生會財政條例」,貸款基金及會長津貼分別已有37年及21年歷史,兩者均需要經評議會及財務委員會審批,為學生會正副會長提供財政支援,及資助其與會務相關的開支。
為免拖數 擬改為「實報實銷」
港大學生會會長陳一諤表示,由於處理學生會內外事務上,幹事均需花大量私人時間,不少人亦要延長半年至一年的學業時期,其間的額外學費及生活費等均需學生自行承擔,故部分人需要申請該貸款以分擔經濟壓力,條例也已規定於畢業2年內還款。至於會長津貼,陳一諤表示,現制是由當屆正副會長在自我權衡任職期間為學生會的額外付出後申請的補助,未來應考慮以「實報實銷」方向作檢討。
08屆學生會會長郭永健則回應說,貸款除可支付延長學業的生活費外,亦可用作墊支部分會務所需費用,而貸款金額是與政府學生貸款掛鉤,不存在「隨時坃錢」的問題;而學生會會長也須參與外界會議,涉及交通膳食等開支,會長津貼可作出幫補。他又指,上年度他曾申請1.5萬元津貼及4萬元貸款,貸款將於畢業後償還。
同學指屬義工 不應獲額外資助
該會財政秘書高敏盈透露,07及08屆6名學生會正副會長中有5人申請了貸款,涉及約20萬元,因所有人仍在校,未到還款期限。她坦言,過往學生會的確曾遇到拖欠還款問題,「學生會會通過電話或書信通知提醒欠款人還款,但有時要3至4年才能還清所有欠款。」她亦稱,有意見指近屆學生會會長事務已開始變得「閑暇」,會長一職並非「非常繁忙」,相信有關貸款機制應要檢討。
港大教育學院四年級生李同學批評,「學生會會長屬於義務工作,是學生的自願選擇,不應該利用學生所繳會費再進行額外資助」。學聯秘書長李耀基(見圖)則表示,港大學生會是各院校中唯一有提供會長財政資助基金的組織,建議應加強基金的審評機制,以保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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