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僅28歲已是7子女母親的夜總會公關,疑於旺角創興廣場將4個月大么女跌於地上,將女兒送院後自己卻一走了之;其後醫院證實女嬰的頭骨有裂傷,報警將女公關拘捕。該名母親昨被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虐兒罪名,暫毋須答辯,等候警方調查、法律意見及驗傷報告等,至5月15日再訊。
姓張女被告昨被解至法院提訊,被控一項於上月中旬,在旺角彌敦道創興廣場,虐待年僅4個月大的黃姓女兒,令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她被捕時向警方表示自己居無定所。
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除了育有涉案的么女,另有6名兒女。案發時被告將受傷的事主帶到醫院,然後將她遺下,醫院報警求助。其間醫生為女嬰檢驗時,發現她的頭部有多處裂傷,傷勢嚴重。警方於本月10日將被告拘捕,在警誡下承認在案發地點意外地將親女跌在地上,卻沒有即時帶她尋求治療。鑑於案情嚴重,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
辯方指出,除受害女嬰已獲社會福利署照料,被告其餘6名兒女亦各散東西,分別交予保良局、領養家庭及前夫照顧,部分子女更正在等候領養的名單中,同時辯方提出不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500元現金、到旺角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等保釋條件。
裁判官最終批准其申請,除了原有條件,將保釋金提高至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萬元,但據悉被告至法庭昨午關門前,仍未籌得有關款項,故預料她仍須還柙監房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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