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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籌庭認為,「林少寶案」判例對公務員更公平。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 邱益忠)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對特區終院的判決表歡迎,稱是次裁決對公務員是有個一很好的指引,又認為辯方既可聘請律師,聆訊委員會的人士亦應具備相關的法律專業資格,故政府應考慮找律政司律師或法官擔任這些職位。不過,紀評會職方代表則擔心,若把紀律聆訊法庭化,可能會令聆訊複雜化。
「無律師陪同聆訊好騰雞」
梁籌庭認為,公務員若有律師代表陪同出席紀律聆訊,釐清是否觸犯條例,對公務員更公平:「以往公務員出席聆訊表現好騰雞,因為怕被即時解僱或強迫退休,應該說的事緊張到說不出來,不應該說的又說出來,而且聆訊主席有絕對權力,出席者基本上只有求情這條路。」
他表示,過往需要召開紀律聆訊委員會的案件中,幾乎所有涉案公務員不是被著令退休,就是被革職,根本沒有第3個選擇,而聆訊亦只是讓涉案的公務員為自己求情,根本沒有申訴的機會。
倡由律師法官任聆訊委員
他又指,現時公務員紀律聆訊委員會主席一般由較高級的公務員擔任,根本不是聆訊方面的專業人士。「現在終院的判決,使辯方可聘請律師,相對地,聆訊委員會的人士亦應具備相關的法律專業資格,政府應考慮找律政司律師或法官擔任這些職位。」
指裁決令紀律聆訊變法庭
紀評會職方主席倪錫水認為,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已開始就紀律處分機制進行全面檢討,包括紀律聆訊的部分,預計年中公布諮詢文件,相信其中一定會把是次裁決考慮在內。不過,他亦擔心,此次裁決會令紀律聆訊等同法庭,控辯雙方都要聘用專業的法律人士,令原本較簡單的聆訊變得過於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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