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9日電:新疆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9日上午對08年8月製造暴力恐怖襲警案被告人庫爾班江.伊米提、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死刑裁定書,兩名犯罪驗明正身後,被赴刑場執行死刑。
08年8月4日上午8時許,喀什地區公安邊防支隊70十多名武警官兵集體出早操,一輛自卸大卡車突然從官兵背後開足馬力衝向出操隊伍,當場將部分官兵撞翻在地。之後,一名犯罪嫌疑人從卡車里衝出來,手持自製槍支,同時引爆自製的爆炸裝置,繼續向官兵發動襲擊。另一名早已埋伏在旁的犯罪嫌疑人手持大刀和炸藥,先是向倒在血泊中的武警戰士亂砍,接著跑到公安邊防支隊大院門口,向院內投擲炸藥。在投擲時,襲擊者自己的一條胳膊被炸傷。
此次襲擊事件造成受襲武警16人死亡、16人受傷。警方在現場將2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其中一人為計程車司機,另一人為菜販。兩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警方搜查結果,兩名犯罪嫌疑人發起襲擊前曾留下遺書,遺書中有「捍衛宗教比捍衛個人的生命和母親的生命更為重要,所以要進行聖戰」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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