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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蕭坦
偵探研究
作者:詹宏志
出版:馬可孛羅
出版日期:2009年03月08日
不知道現在企鵝出版社還會不會把「犯罪小說」(crime fiction)專門用綠色作封面,過去那可是非常著名的企鵝分類傳統(早期企鵝設計的書,封面採用色彩加以分類,小說類為橙色,自傳類為深藍色,犯罪類為綠色,戲劇類為紅色,旅遊類為鮮紅色,其它為黃色)。這些年企鵝開始走精品書路線,設計越來越華麗,和當年的簡約主義風格天差地別。不過,變的不只是企鵝出版,當年的「crime」類小說也不再只能以犯罪小說來定義:偵探、懸疑、推理,都是常用的說法,對於讀者來說這概念也可窄可寬。當代英國重量級偵探小說家Ian Ranking就說,他當年出版了處女作,本以為是純文學作品,結果因為有懸疑成分,發現在書店被置入「crime」的架上,他偷偷放去「literature」架,第二次發現又被放回去,於是從此走上偵探小說之路。
在這種寬泛的概念下,要討論推理小說,說簡單也簡單,因為範圍寬泛隨手可擢;說難也難,因為在這麼疆界模糊的創作世界裡準確地抓到推理小說的核心,非有曾經滄海如今返璞歸真經驗者不能為。民間讀家藏龍臥虎者大有人在(正如懸疑小說家Peter Robinson短篇《Fan Mail》裡的那位偵探小說收藏者),但就可見的文字來看,中文世界裡,詹宏志是個可以信賴的推理小說讀者、推薦者和評論者。現在,他可能覺得只是為推理小說寫寫序言導讀、評評作品內容不過癮,所以出了本新書,專門討論偵探小說,書名是向「福爾摩斯系列」第一本《暗紅色的研究》(又譯作《血字的研究》)致敬的《偵探研究》。
剛才筆者說,crime類型的小說現在因為主題的差別和中文翻譯的豐富和模糊性,已有多種不同稱呼:偵探、懸疑、推理。共同點是故事的推進都主要依靠懸念,但細微的分別在於偵探小說的主角多為專業從事偵緝的調查員——警察或私人偵探,有時也是被動承擔調查責任的普通人,這類小說簡單說就是「破案」;懸疑小說不一定和破案有關,但故事裡的謎團需要得到解答,解謎過程也成了故事的核心動力;推理就更為寬泛,可以把前兩種類型都涵蓋在內。相對來說,當今專門寫偵探故事的已經沒有過去那麼普遍,更多作者會把興趣放在懸疑和解謎上。包括詹宏志在內,他大力推薦的日本推理小說家伊�o幸太郎就是只喜歡用人為的懸念來講故事的作家。但為什麼詹宏志會選用《偵探研究》而不是《推理研究》之類的名字呢?
我猜想有兩個原因,一是他這本書裡討論的都是破案的故事、以偵探為主角的故事;二是他從自己的推理小說閱讀經驗中選取這麼一部分,帶有向推理小說的經典模式(甚至可說是古典模式)以及那些大師們表達一種敬意和懷舊的意思。
在這本書裡,詹宏志說他對偵探小說的興趣來源於讀小學四年級時看到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小字密排,上下兩欄,線裝一鉅冊,套句胡適先生的話語,我也是『不讀猶可,一讀不可收拾』。」過去人說,文學的入門者向古典學習讀書寫文,要「從第一義悟入」,初學者學習對象是不是玄門正宗是日後風格的關鍵。詹宏志從福爾摩斯開始進入偵探小說世界,決定了他後來的閱讀路線圖——不管中間如他自己所說發生斷層也好,然後斷層又接上也好——都有一種經典的「玄門正宗」的眼光注視著。
這本《偵探研究》裡,他的「研究」並非論文式的分析,而是詼諧輕鬆的介紹,雖然輕鬆又不浮於表面,就像一位老街坊帶你去走故城巷陌那樣帶你去遊歷偵探小說的世界,告訴你這座宅院曾住過哪位王孫,那棵桃花樹下曾有過什麼故事。書有三大篇,每篇若干小節,第一篇為「想像與真實」,講台灣現實發生的事和經典偵探小說情節的對應,像是諷刺現實的專欄;第二篇為「訪問記」,是他親身訪問偵探小說家的文章,類似新聞採訪;第三篇才是正題「偵探研究」。我想,普通讀者就算沒有閱讀偵探小說的經驗,也能從第一篇裡找到閱讀樂趣;第二篇類似附錄;我個人最喜歡的還是第三篇,因為它和我閱讀偵探小說的經驗關係密切,解答了我個人想知道或者亟待找人討論而不得其人的話題。
第三篇如「偵探和他們的感情生活」,「偵探和他們的駐在城市」,「偵探和他們的心智結構」,「偵探和他們的職業世界」,「福爾摩斯的賬單」,題目相當悶,這是詹宏志有意模仿今天很多沒營養的學術論文的格式,帶著反諷和自我解嘲的幽默感,但內容卻是相當有趣。例如「偵探和他們的駐在城市」,就分別講經典偵探故事發生所在地倫敦、巴黎、紐約,講這些城市的風格怎樣影響故事的風格,還有同一個城市在不同的偵探作家筆下會呈現如何的不同面目,讀起來相當解悶。筆者就曾懷疑過,是不是發生在倫敦的故事會天生比較冷峻機智,而紐約的故事就會比較破碎一些。讀了這部分以後,獲得了很多同感,也解開了某些誤解。
我也懷疑過,為什麼這本書裡日本作家只出現了土屋隆夫一人,還在一個講座上專門問了詹宏志這問題。他說,日本的故事,他專門留在另外一本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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