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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擲下的腐蝕液膠樽。 圖片由讀者提供
【本報訊】擲「鏹水彈」狂徒再現旺角。犯罪學家分析指,昨日做案的狂徒,與之前同區發生的2宗同類案件之手法、時間和地點相似,很大可能是同一人所為。專家認為,狂徒可能居於旺角,難抵鬧市噪音,以投擲腐蝕性液體發洩情緒,又推斷短期內狂徒「一定會再犯案」。
若非被捕 短期定再犯案
城市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表示,昨日事件中大部分傷者與之前兩次一樣,面部及肩膀均被濺傷,估計狂徒同樣是先扭開樽蓋始擲下。他估計,狂徒極可能有性格缺憾,心懷與社會同歸於盡的心態,而且一次比一次猖狂,其犯案的手法已變成慣常性。「綜合3次案件,可見每次他都將殺傷力擴大,不斷以破壞滿足自己的反社會心態,除非被捕,否則短期內他一定會再犯案!」
狂徒接連犯案有否挑戰警方之意圖,黎定基認為,犯案者挑戰的是社會而非警方,「如果他要挑戰警方,可以針對警員巡邏出現的地方才扔下腐蝕性液體,他仍選擇在同一地點犯案,已反映其動機與之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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