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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勞工處昨日正式邀請各行各業的企業及機構參加「大學畢業生實習計劃」,為本地大學畢業生提供約4,000個工作實習機會,按照計劃內容,畢業生可在本地或內地的企業和機構進行為期6個月至一年的實習和培訓,其中包括不超過1,000個內地實習名額。
該計劃總監何錦標表示,就業巿場隨著金融海嘯的發生而轉差,實習計劃有助大學畢業生擴闊視野,協助他們汲取工作經驗。他指出,參與的企業可向政府申領每名實習生每月2,000港元的培訓津貼,但必須承諾不會以實習生取代現有的僱員。
詳情載勞工處網頁
至於內地實習名額方面,港府會向在內地實習的大學畢業生發放每月3,000港元的生活津貼,以及視乎情況,發放每月1,500港元的住宿津貼,當局亦會為實習生投購保險。有關實習職位將由8月1日起提供給有興趣人士申請,相關資料可參考勞工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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