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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呼籲青少年搵工時要慎防求職陷阱,勿隨意提供個人資料。資料圖片
【本報訊】暑假將至,大批青少年計劃投入競爭激烈的職場,不法分子亦正虎視眈眈這批「獵物」。勞工處昨日向青少年傳授防範求職陷阱四式:熟讀《僱傭條例》保權益、明訂僱傭合約免糾紛、「先付款後上班」工作莫應徵、個人資料勿隨意提供。
小心低要求高薪工作
勞工處提醒正在尋找工作的離校生和暑期工求職者慎防求職陷阱,並須留意有關的勞工法例及職業安全知識。發言人表示,求職者如遇到可疑的招聘廣告,尤其是一些無需技能或學歷而薪酬優厚的職位時,應加倍小心。
《僱傭條例》的主要條文列明僱員權益,求職者應了解其內容。受聘後,要與僱主訂立僱傭合約,並要清楚合約條款方可簽署。在簽署合約後,如僱主打算更改合約條款或工作性質,僱員在考慮是否接受有關變更前,應先向僱主了解詳情。
發言人強調,求職者不要接受可能涉及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工作,例如售賣冒牌貨品或在色情場所工作。如僱主要求求職者先支付登記費,或支付現金作訓練用途,或游說求職者參與投資或購買貨物時,求職者應提高警惕。他說:「求職者亦應提防騙徒藉招聘為名盜取個人資料,例如銀行戶口及信用卡的資料,作違法用途。」
受僱4周可享有薪假
僱員如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受僱於同一僱主連續4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18小時或以上,可享有休息日、有薪年假、法定假日薪酬和疾病津貼。
同時,發言人亦提醒求職者應注意職業安全及健康,避免發生意外。根據法例,未滿18歲的人士,不可操作任何由機械推動的起重機和負荷物移動機械,亦不可擔當起重機的信號員。他們亦不可在吊船上或進入密閉空間工作。法例亦禁止未受過訓練的18歲以下人士在地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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