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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開始流行小組治療。
一直以來,治療施虐者暴力問題,多數以個人或夫妻方式進行輔導,正反映社會普遍認為,家庭暴力只是施暴者和被虐者的問題。近年,開始有專家提出以「小組治療」為施虐者進行治療,在小組引入施暴者和被虐者以外的家人及有關人士。目前,香港仍未引入有關方法,但有研究指,小組治療超越傳統治療方式的限制,輔導員可扮演更客觀的角色,不會被視為雙方的審判者,以便進入深入輔導。
西方學者Stordeur & Stille的研究指出,小組治療比其它方式更有效。傳統方法,側重把責任指向施暴者的內心問題,認為暴力事件,只不過是施暴者情緒失控或因衝動而產生暴力念頭所致。但在小組領悟模式(Insight Model)中,施虐者也同被視為受害者,強調的不是其暴力責任,而是認為他也有需要獲得治療。專家認為,小組能讓施暴者進行個人反省,找出潛藏在童年回憶中的受傷經歷,提醒他自己也是脆弱的人。在這種治療模式中,施虐者的定位得以改變,可減低他日後的暴力傾向。
在相互影響模式(Interaction Model)中,則從系統化角度分析施虐者的一連串暴力行為。理論認為,暴力事件是施虐者和客觀環境互相配合而產生。在上述理論模式基礎上,小組治療焦點散落於每名家庭成員當中,共同找出引致施暴的原因。在治療過程中,其他家庭成員亦可學習表達自己和關心別人,日後彼此間的誤解和忿怒便得以容易化解。再配合傳統的認知行為模式(Cognitive Behavioural Intervention),讓施暴者明白憤怒情緒是可以透過方法控制,在發怒前提高警覺,從而學習不使用暴力,加上家人的配合,治療便可事半功倍。治療中,組長會重組家庭成員的價值觀,針對他們不負責任和冷漠的態度。暴力事件的出現,很大程度是基於家庭成員過份自我中心,忽視別人的感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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