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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提出修例,放寬強制收購舊樓的門檻,把發展商擁有9成的地段業權才可強制餘下小業主賣樓,放寬至擁有8成業權,藉以推動私營市場參與市區更新。這一放寬措施,可以解決因業主下落不明,或有策略性投資者在舊樓「種釘」、過高索價等問題對市區重建步伐影響,估計逾萬幢舊樓可納入重建的門檻。發展局表示,放寬門檻不等於剝削小業主權益,土地審裁處在批出售賣令時,會兼顧重建的必要性及收購價的合理性。當局預期今年底會修改附屬法例,在刊憲後推行。
全港目前有3,300幢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舊樓,政府估計未來10年,每年平均仍有500幢樓踏入50年的限期,有需要進行較大規模維修保養。發展局指出,市建局多年來的項目涵蓋重建550幢舊樓及維修500幢舊樓,但要至2021年始能完成,並未能追上市區老化的速度,有需要推動私營市場參與市區重建的工作。
土審個案僅三分一獲批
發展局提出可放寬強制收購舊樓的門檻,把發展商至少擁有9成的地段業權才可強制餘下小業主賣樓,放寬至不少於8成的業權,但限於3大類別的地段,包括地段上只剩餘1個單位未能收購,當中多是5至9層高的低矮單幢舊樓;地段上所有樓宇樓齡達50年或以上;以及坐落於非工業地帶並建有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工業大廈地段。
收購價須顧及發展潛力
自《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於1991年生效後,土地審裁處收到61宗賣樓令申請,但只批出20宗。發展局相信,放寬門檻後有助更多申請,但難評估具體成效。而本港現有6,700幢樓齡30年以上、5至9層高的私樓;亦有3,300幢50年或以上的舊樓;以及550幢逾30年以上樓齡的廠廈坐落於非工業地帶。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觀塘及葵涌的廠廈多年來亦不能轉型,即使已把其工業用地改為工貿用地,亦無助推動重新發展,期望透過放寬有關限制,推動私營市場參與市區更新。
政府認為,放寬門檻不等於剝削業主的權益。發展局指,土地審裁處在處理發展商的強制售賣令申請時,會考慮重建的必要性、收購價的合理性,以至業主有否採取合理步驟收購。發言人續稱,收購價格須獲土地審裁處批准,在評估收購價時不僅考慮「現樓價」,還須顧及日後發展的潛在價值,以確保小業主的權益。
團體籲增業主申訴機會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黃耀新表示,政府放寬強制收購舊樓容易損害小業主的權益,政府宜應增加小業主申訴的機會,並要求發展商提出申請售賣令時,須提交獨立的評估報告,以確認重建效益遠較維修理想。他又稱,政府加快市區重建的良好意願,或令小業主權益受損,應在強制收購時,顧及小業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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