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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和食物及環境衛生局官員昨到鯉魚門海鮮村視察。 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盧家怡)本港不少海鮮店一直抽取維港海水飼養海鮮,但港府調查發現,維港海水的大腸桿菌含量超標逾6成,現計劃於8月1日修訂《食物業規例》,禁止海鮮店抽取海水,並建議店主向外購水或以科學鹽水代替海水。惟鯉魚門海鮮店店主認為,海鮮村的通道過窄,難以運送外來水,科學鹽水亦不適合飼養海鮮。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應於維港界外安裝抽水喉,讓海鮮店繼續抽取海水飼養海鮮。
立法會議員和食物及環境衛生局官員昨到鯉魚門海鮮村視察。食衛局副局長梁卓偉表示,去年9月於維港抽取海水樣本,發現每100毫升海水含629至990個大腸桿菌,超出法定標準,故認為海鮮店必須停止抽取維港海水。
店東:禁用海水難營運
不過,鯉魚門海鮮店店主張先生表示,若港府立法禁止業界用海水飼養海鮮,海鮮店根本難以營運。立法會議員張宇人稱,海鮮店會把海水消毒,測試亦顯示海鮮店的魚缸水大部分合符標準,衛生問題並不迫切,但強調政府應為海鮮店提供抽水喉,減低海鮮店的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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