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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立法會今日首讀《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同性同居者有望列入保障範圍。有調查發現,本港同性家暴情況嚴重,近半受訪者曾遭伴侶暴力對待,近13%人更被身體、心理及性「三重虐待」。有同志團體建議,除立法外,港府應增撥資源,增加對同性家暴受害人的支援。
中文大學心理學系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在網上訪問339名18歲以上,曾與同性發生親密關係的男女,發現49.9%受訪者曾遭同性伴侶任何一類的暴力對待,較2005年就異性伴侶進行的同類調查,13.9%異性伴侶曾遇家暴的比率高。其中,38.9%受訪者表示曾受到拳打腳踢等身體虐待,近10%人更因此受傷。另23%人則指曾被性威迫,如在不同意下被強迫進行性行為。
近半被訪「同志」遭伴侶暴力對待
受到心理虐待的受訪者比率更高達74.6%,「性傾向」更成為心理虐待的施虐工具。逾35%人曾被伴侶質疑性傾向,近13%人曾在公眾地方被伴侶強迫作身體接觸,或與性相關的親密舉動,4.4%人更曾被威脅把其同志身份告訴僱主及家人等。
香港女同盟會代表陳文慧稱,除修定相關法例外,政府應增撥資源,為同志社區進行有關家暴的公眾教育,而前線社工及警員等亦應加深對同志群體的認識。團體將與「和諧之家」合作,舉行講座等提升前線社工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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