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0歲女子因同居男友另結新歡圖以死要脅,上月攜4歲女兒到樓高9層的大廈天台邊緣企圖跳樓,幸被及時阻止不致釀成悲劇。她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虐兒和刑事恐嚇罪名,裁判官指女童雖明知高處跳下會受傷,但因信任被告而未有反抗,擔心事件將來會對女童造成影響。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和社會福利署報告。
已還柙了1個月的女被告姓馮,被控於今年5月25日在秀茂坪順寧大廈天台,故意導致4歲女童受虐待或忽略,令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並於同日在香港威脅其35歲的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