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郭曉樂)有政黨與環保團體希望政府在成立樹木辦與綠化辦2個辦公室同時,亦可以訂立《樹木法》保護樹木。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表示,本港目前已有8條關於樹木的法例和多項行政安排,加上將推行的新措施,基本上建立了一套全面的規管框架。他強調,如要訂立《樹木法》,必然無法迴避私家地樹木的課題,包括可能引致部分業主在法例實施前先移除樹木,希望免受監管等問題,故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必須搞清楚立法的目的和後果,顧及各方面的想法。
唐英年昨日在港台發表《香港家書》,再次談及改善樹木管理制度的16項具體建議。唐英年重申,建議設立的樹木辦和綠化辦,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協調負責綠化和保育樹木工作的各個部門,避免各師各法,互不對接。這2個辦事處也會專注處理一些跨部門的長遠性規劃,例如推行全港性的中長期綠化計劃、制訂樹木風險評估制度和樹木管理的人員培訓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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