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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康民
《人民日報》頭版有一篇三百字的短評,題目是《任前公示公示啥?》,說的是人們習慣見些簡歷式的幹部任前公示,說從這種簡短的公示中,群眾無從知曉公示對象憑什麼要放在這個位置上。這種例行公事式的公示,使公眾對幹部的任命冷漠,因為公示內容「空洞乾癟」。
短評是讚揚雲南省委對公開選拔的年輕幹部,在公示中除公示簡歷外,還增加了「主要工作實績」內容。
這條短評使我想起歷屆的全國人大選舉。每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都要選舉大量的國家領導人和國務院部委首長,還要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有時在往後的會議中,也要補選若干常委,所以我在擔任過七屆的人大代表期內,參加選舉不下十次。
每一次的選舉,據說為了保密,候選人的材料,總要在選舉前的兩天才發到代表手裡。
這個「絕密」的候選人介紹,基本上就是他們的簡歷,包括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和擔任職務。
除此之外,選舉人對於候選人所知甚少,而且連候選人的樣子也沒見過。我曾建議各候選人有一小段的錄像講話內部播放,讓代表們對候選人有更進一步儘管仍是粗淺的認識,但建議未獲接納。
此類選舉前的「公示」,數十年來習以為常,而全國人大選舉這一環,人們大多認為是例行公事。雖說是無記名投票的按鈕決定,而且人大常委也有差額選舉,有幾位年紀偏大的候選人落選,但都無礙選舉大局。代表們只從選票的多寡看出候選之人受歡迎程度。我曾公開說過,反對票超過二百的,即佔總投票率百分之七,應該落選。
《人民日報》說得好,要使公眾不「冷漠」的因素,是要他們知道「憑什麼」這些人要放在這個「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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