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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車主郭明誠表示:接受警務處長道歉,已打消向投訴警察科投訴的念頭。 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幾千蚊就當跌鼳,做得呢行都預驉A最緊要人冇事,手手腳腳齊整。」在觀塘繞道遇上警方堵截非法賽車活動,被徵用的士充當「人肉路障」,導致的士挨撞的司機郭明誠(55歲),昨已將遭撞毀的的士送到深水鶪@間相熟的車房趕工維修,估計僅維修需費數千元至一萬元,最快今日才能復工。對於「一哥」公開道歉,郭明誠說只能「無奈地接受」。他透露警方僅答應會「認真處理」賠償事宜,沒有交代具體賠償方法及時間。
指警方無交代賠償細則
自前日凌晨事發後,郭明誠一直未有好好休息,昨晨他將的士送往車房維修。他憶述:事發時有逾20輛車直衝過來,場面驚險,幸好沒有受傷,他回家後立即上香還神。郭明誠批評警方罔顧市民安全的做法,令他的「搵食」工具受損,無法做生意,影響生計,又要出錢維修,他要求警方賠償。至昨午,郭明誠收到觀塘警民關係組一位姓陳的警長來電致歉,稱已處理相關投訴及跟進事件,但只答應會認真處理賠償,並無交代時間及具體賠償方法。
座駕報廢 車主擬索償
另一名被當作「人肉路障」的私家車司機潘先生表示,其座駕是以4至5萬元買入的二手車,如今全車報銷,不排除會向警方追討索償。潘先生說,相比起道歉,警方檢討今次行動更為重要,如果日後遇上警方路障截車,他一定會先查問清楚行動目的,因為不想再做「人肉沙包」。
汽車保險顧問鍾震昨受訪表示,由於每名車主都要購買全保,被利用作「人肉沙包」的車主,可先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償,然後授予保險公司代位權(Subrogation),由保險公司向警方索償,「可以用警隊疏忽為理由追討。」他說,索償金額可根據今次事件中的損失而計算,例如的士車主的租金、生意損失、醫療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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