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二年級男生誤墮美人計,於網上結識美少女,被對方以優惠船票及酒店住宿為餌,誘騙同遊澳門。其間,男生疑遭少女聯同他人慫恿到賭場下注後,被指欠下10多萬元賭債挾持回港,並禁錮在網吧內4天,要脅其家人還錢。案中3名被告昨日認罪,案件押後提訊,餘下一名被告由於否認控罪,案件將於今日開審。
3漢認4罪還柙 首被告拒認罪
4名無業男被告依次為馮志恆(19歲)、傅存禮(19歲)、葉漢銘(20歲)及梁宇軒(20歲)。除馮外,其餘3名被告昨日承認非法禁錮、勒索、盜竊等共4項罪名,案件押後至7月29日,待索閱被告勞教中心、更生中心等報告後提訊,期間還柙看管。
首被告馮志恆由於否認一項非法禁錮罪,案件將於今早開審。案中涉及2名受害人,他們被騙的手法類同。
網女免費船票作餌邀遊澳
案情指2名事主分別為案發時就讀中大二年級的19歲青年張奕文,及21歲售貨員張子強,2人分別於去年10月至11月間,從互聯網上認識一名洋名為Yumi的20歲女子葛青青,女方以特惠或免費船票和酒店房間作餌,邀請2人跟她到澳門玩。
張奕文和張子強分別於去年11月14日和11月18日到澳門。事主到埗後,有自稱Yumi的親友加入,事主被領到酒店大堂,眾人訛稱幫他們申請成為酒店會員,要求2人填寫表格藉此套取他們的個人資料。
其後事主再被帶往酒店賭場,並給予數千至9萬元籌碼賭「百家樂」,包括每注最少1千元下注的賭桌。後來,眾人以回港核對個人資料為由,領事主返港。返港後,有其他男子接應,包括4名被告挾持事主,向事主稱他在澳門欠下賭債數萬至10數萬元,需即時還錢,否則不能離開,甚至將事主帶返內地兜售其器官。張奕文曾被帶到財務公司借錢,但不成功,而其父母曾在威嚇下交出3萬元。其後警方接獲張奕文父母報案,尋回張奕文,並陸續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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