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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勞氏清潔公司員工昨在王國興(左一)陪同下,往積金局總部請願。 工聯會提供圖片
【本報訊】(實習記者 周婷)強積金及公積金制度原為保障打工仔退休生活而設,有工會卻指勞氏清潔公司蓄意誘騙打工仔選擇「公積金」後,卻在上月結束服務合約,令大部分年資未滿3年即遭遣散的員工,合共約130萬元公積金「付諸流水」。近20名受影響員工昨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陪同下,往積金局總部請願,要求徹查事件。積金局表示,若證據足夠,不排除檢控勞氏。
王國興指出,146名分別受聘於東堤灣畔、海堤灣畔、藍天海岸及映灣園4個東涌屋苑的清潔工人,入職時在公司以「無需供款」的利誘下,選擇參加公積金計劃,但公司卻隱瞞計劃細節,包括沒有向員工交代需滿3年年資,方可取回30%供款;如未滿3年離職,更無法獲得任何供款。
涉利誘員工揀公積金
有近4年年資的邵素慧說,勞氏從沒向員工講解供款內容,並瞞騙他們有關公積金及強積金的分別。她說:「做滿3年才補回1,800元,如果早知道可選擇(強積金),一定不會參加公積金!」另一位受影響員工李小姐表示,勞氏將他們解僱後,疑將有關員工列入業界的黑名單,使他們找工作時處處碰壁。
王國興要求積金局協助員工追討全數應得款項,並將不良公司列入黑名單,禁止有關公司投標政府轄下的外判工程。積金局執行董事姚紀中稱,今日將晤勞氏代表,並就事件正式展開調查。若證據足夠,將考慮控告勞氏。他又承諾會檢討現行制度,堵塞漏洞,弄清灰色地帶。對於有關指控,勞氏回應稱,曾就公積金計劃細節向員工解釋清楚,部分員工亦是自願辭職,並非被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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