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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歡迎證監會、金管局和16間雷曼迷債分銷銀行達成協議。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認為,透過該計劃,絕大部分客戶可取回投資迷債面值7成或以上的款項,符合投資者的權益,又指事件能有一個終結可紓解投資者經歷10個月的困擾,同時也有助銀行早日恢復日常業務的正常運作。
將進一步完善規管架構
曾俊華昨日在聲明中強調,有關證監會的決定是經過全面和公平的調查,這體現了香港的規管架構提供了有效的申訴渠道,以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儘管如此,當局仍會從雷曼事件的經驗中不斷檢討,進一步完善規管架構,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見圖)昨日在記者會上則指,是次回購計劃與政府於去年10月建議分銷銀行,自願向客戶作出回購的理念都是同出一轍的,惜早前的方案在接近落實時,銀行因顧慮出現的法律挑戰,不願進行回購,錯失早日解決事件的機會。
避免繁複迷債清盤程序
他指,是次回購計劃為約2.9萬多名有關的投資者,即超過90%的迷債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途徑,解決他們多月來因雷曼事件而受到的困擾,免卻他們個別面對冗長和繁複的迷債清盤程序,或不必要的訴訟和當中涉及的不明朗因素,希望有關計劃可紓緩投資者過去多月在財政和情緒上所受的影響,幫助他們早日回復正常生活。
他又指,是次分銷銀行須按協議,對回購的財務支出作出承擔及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將來再發生同樣的事情,彰顯了證監會和金管局的監管能力,希望分銷銀行認真汲取是次事件的教訓,切實履行與監管機構達成的協議,改進銀行在銷售結構性投資產品的系統性監控、銷售步驟和處理投訴機制,重建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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