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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石榴石當翡翠出售的廣州六福珠寶分店。 本報記者敖敏輝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22日電】今日有內地傳媒報道,一名顧客早前在六福珠寶位於廣州的一間分店,花1.4萬多元(人民幣,下同)購買的翡翠戒指,被發現是石榴石質玉戒指,質疑六福貨不對辦。六福集團以書面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事件是因產品數據資料錄入有誤,以致實物與保證單品名不符,集團希望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與當事人洽商解決問題。
本報記者今日到位於廣州北京路的涉事六福珠寶店,向店員查證此事,一名店員迅速諮詢另一位同事後表示,目前並未接到總部的相關通知;另一位店員亦表示,主管已下班,不能透露事情任何細節,亦不便將主管的聯繫電話告知記者。店內則仍有多位顧客在選購首飾。
翡翠作禮送友 方知是石頭
據廣州《金羊網》報道,市民陳先生於今年端午節在北京路一家大型百貨公司內的「六福珠寶」購買了一款「金翡翠戒指」。吊牌上的售價是1.7萬多元,店員後來給他85折優惠,以14,655.7元成交。陳先生當晚便把它送給朋友。期後,陳的朋友表示不了解寶石鑒定證書中的石榴石戒指是什麼。此時,陳先生才發現,他所購買的貨品的寶石鑒定證書上寫著的是「石榴石戒指」,而珠寶店提供的發票、保證單上卻寫著是「金翡翠戒指」、「金鑲翡翠襯石戒指」。
寶石鑒定書與貨單名稱不符
陳先生知悉後,致電該珠寶分店服務處,對方告知「沒事,都是寶石的一類」。陳先生再次上網查詢才發現,如此類型的石榴石不過只值百元左右,與翡翠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陳後來把戒指送去廣東省金銀珠寶檢測中心進行檢驗。鑒定結果與六福珠寶的《珠寶鑒定證書》一致:這是一枚石榴石戒指。
港總部望按法例協商解決
陳先生隨後再到售賣戒指的六福分店理論,負責人改口表示,是當時的銷售小姐搞錯了,把石榴石戒指當成翡翠戒指賣給陳先生。據悉,陳先生之後多次與店方交涉,但雙方至今仍未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
六福集團的香港總公司今日以書面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事件中之產品實物與鑒定證書一致,事件是因產品數據資料錄入有誤,以致實物與保證單品名不符所致。集團已全面檢查所有產品之標識,均正確無誤。回覆又指,事發後集團一直以誠懇的態度與該名顧客協商處理,真誠希望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與當事人繼續進行友好洽商解決;並謂集團對於任何售出產品若出現錯失,均永久負責,冀顧客放心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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