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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邱德根的七子邱達文須向前妻繳付逾3,600萬元贍養費。圖為遠東發展主席邱德根。 資料圖片
【本報訊】商人邱德根的七子邱達文,年前與馬來西亞籍前妻離婚後,前妻不服家事法庭分配財產約400萬元,提出上訴。上訴庭指邱達文於訴訟期間聲稱要向父兄歸還數千萬元「疑似」債務,令身家大「縮水」以圖減少「分身家」金額,裁定邱達文的實際資產應為9,500萬元,邱須向前妻繳付逾3,600萬元。
現年42歲的邱達文,昨被上訴庭下令須向前妻支付3,626萬元。上訴庭3名法官於判詞中交代事件背景,指邱於1985年在英國留學時結識比他年長1歲的前妻,2人發展為情侶並共賦同居,女方更為邱達文而放棄發展自己的鋼琴演奏事業,僅擔任私人鋼琴教師及兼職任教大學。
前妻不服家事法庭分配上訴
好景不常,2人其後不斷發生磨擦,前妻指受到邱達文暴力對待,邱則指前妻過分情緒化及不懂與男家家人相處。2人之間雖不斷離合,婚前一晚更發生激烈爭吵,但仍決定於1997年在拉斯維加斯註冊結婚。婚姻維持短短3年,即因前妻離家不歸而名存實亡。
婚姻維持3年 05年離婚
2人於2005年正式離婚,06年就財產分配於家事法庭展開訴訟,當時法官信納邱達文的總資產約為3,500萬元,考慮各項因素後裁定前妻獲分425萬元贍養費。前妻不服提出上訴。
法官石仲廉於判詞中認同前妻一方的看法,指邱達文存心在宣誓下說謊以誤導法庭,聲稱債務由200多萬大幅增至7,100多萬元,意圖減少前妻分得的財產。經過計算後,法官認為邱達文的總資產為9,500萬元,並認為前妻理應可獲其中4成,即3,62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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