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文學院二年級一名男學生,疑不堪考試壓力而淪為「病態偷竊狂」,45分鐘內連環到5間店舖犯案,包括偷走電動牙刷、安全套、零食等共值近千元貨品,最後被醒目店員認出「賊相」,報警揭發事件。被告昨承認7項盜竊罪,並近距離面向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低頭表示「好後悔」和承諾不再偷竊,他獲准以500元保釋至9月3日,待取感化報告後判刑。
被告蔡子湘(21歲)。案情指出,被告先後於今年5月31日和6月2日,在上水一間店舖從貨架上取下安全套和電動牙刷,放進背囊後離開,店員從閉路電視發現被告的所為,並於同月17日見到被告在店舖內徘徊,認出他曾犯案於是報警,警方在附近的行人天橋將他截獲拘捕,並在其背囊發現零食等其他贓物,他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於45分鐘內,5度到上水區不同店舖偷竊,並在其家中起回首兩次盜竊的物品。
官嘆:阿仔你令阿媽擔心
正於香港大學修讀歷史和政治的被告,昨由母親、胞兄和女朋友陪伴到庭應訊。辯方求情期間,吳官要求被告站在她面前,問他打算怎樣,他聞言只低聲說:「好後悔,想補救,會勇於面對」,吳官隨即再問他校方是否知情,被告便說「未知」。吳官便說:「就快知。」她又問被告有否吸毒,被告說沒有,吳官更苦口婆心說:「阿仔,你大把前途,依家搞到咁,令阿媽擔心。」
准保釋 囑其母搵人陪行街
被告的母親庭上向法官直言:「我好擔心,希望法官大人畀機會。」她形容兒子自小懂事,讀書成績好,從此會督促他看醫生,重新做人,回饋社會。
辯方律師代求情時表示,被告因犯案而斷送前途,事發後已看精神科醫生,診斷他為病態偷竊,個案會轉介社署。律師指被告因無法抵擋其意識而犯案,屬初步階段,現在他有家人支持,願意接受治療,並呈上8封由家人和中學副校長撰寫的求情信,希望法庭給予機會。吳官批准被告保釋,但要求被告母親安排其他人陪被告逛街,並叫被告別再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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