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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與家長代表約見吳斌,質疑「家長無權代表子女簽同意書」論。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因應大埔區試行校本驗毒計劃,私隱專員吳斌曾致函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其中指家長無權代表子女簽署驗毒同意書,有家長為此而擔心監護子女隨時犯法。專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聯同各地區家長代表約見吳斌,表達對「家長無權代表論」的關注。
指未澄清條例適用範圍
油尖旺區家長教師會聯會會長劉李偲嫣質疑,家長每天都會代子女簽署的各類同意書,倘吳斌的說法成立,則家長已違法,而學生的成績表也可理解為學生的私隱,那學校向家長披露有關資料豈非已經犯法?據引述,吳斌說,成績表雖屬個人資料,但基於只會用作促進教學用途,故即使學校向家長發放成績表,也不違法。
矯枉過正易釀兩代衝突
梁美芬指,吳斌在會面中並沒有澄清條例適用範圍,及學生多少歲才算有能力作出決定等問題,未能完全釋除家長疑慮。
另外,針對政府昨日公布的私隱條例修訂諮詢文件,提到父母在代未成年子女查閱資料時,倘違反了子女的「最佳利益」,有關機構可以拒絕提供;又指未成年子女倘「沒有足夠能力決定」是否提供個人資料,可授權父母代為同意,梁美芬認為,如何定義「最佳利益」及「沒有足夠能力作決定」均十分困難,擔心政府的建議矯枉過正,未能達到保障兒童目的之餘,更製造家庭問題,影響家庭正常關係,增加父母與子女衝突,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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