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4名男女涉嫌遞交虛假電話、互聯網及收費電視服務申請表向4間電訊及收費電視公司詐騙佣金,東窗事發遭廉政公署起訴,昨分2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首宗案件被告為洪彩霞(26歲)、梁偉謙(33歲)、方肇麟(25歲)、陳勇強(30歲)、鄧煜鑌(26歲)、周有弟(23歲)、翁志平(24歲),分別為電訊盈科有限公司、無線收費電視有限公司、和記環球電訊有限公司,及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的前營業員。餘下1名被告梁宇馳(26歲),為一間健身中心的會員服務助理。他們被控共29項罪名,即5項串謀詐騙、22項盜竊、及2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名。次宗案件,除首宗案件被控的梁偉謙(31歲)外,其餘被告同為電訊盈科的前營業員梁凱慧(30歲)、郭靜敏(37歲)、西遠寺龍也(20歲)、鄭慧敏(41歲)及吳偉強(27歲)。他們被控共3項串謀詐騙罪名,而西遠寺龍也另被控一項行使虛假文書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涉嫌罪行。2宗案件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陳錦昌將有關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各被告准以現金及人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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