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唐苗苗廣州7日電】記者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廣州市就開始醞釀出台政治協商規範性文件。此次出台的《中共廣州市委政治協商規程(試行)》,是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和廣東省委的要求,並且得到汪洋親自指導。《規程》十易其稿,不僅有高層親自修改,還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和吸收了各方意見。
據介紹,制定政治協商規程,是汪洋親自交辦的任務,他指出政治協商是一項重要政治制度,要把這項制度落實好,必須有規範的程序作保證。最初是要求廣東省政協黨組代省委起草的,後來汪洋提出可以從一個條件比較成熟的市做起。他要求把這項任務納入廣州民主法制建設試點範圍。汪洋還為此專門召開了座談會。廣州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規程》後,呈報汪洋閱批,汪洋認為《規程》總體是成熟的,可以在廣州試行。
據廣州市政協稱,《規程》在制定過程中,經過「徵求意見稿」、「代擬稿」、「代擬送審稿」等程序,最後提交廣州市委常委會修訂完成了第十稿。廣州市委書記朱小丹對《規程》代擬稿提出了一些重要的修改意見和在稿中作了具體的修改。《規程》以書面、座談會形式徵求了各民主黨派、專家等多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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