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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勤上星期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有關政府注款計劃的公告,突然想起自己應該合資格獲得注款,但至今仍未收到注款通知,於是向積哥請教。
積哥說:「如果你認為自己符合注款資格,但沒有收到受託人的通知,須在2009年9月30日或之前,向積金局提出查詢或要求覆核。」
曉勤問:「我可以怎樣提出覆核?」
積哥回答:「你可以致電注款熱線2926 6000,亦可以書面方式或親臨積金局觀塘辦事處政府注款計劃辦公室(地址:九龍觀塘觀塘道388號創紀之城1期1座25樓)提出查詢或要求覆核。」
要求覆核資格的成員須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入息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例如香港身份證副本、僱傭合約、強積金成員證明書、糧單、周年權益報表及住址證明等),以便跟進。
積哥提醒:「你若真的想提出覆核資格申請,記緊必須在9月30日這限期前,因為逾期提出的個案將不獲處理。」
曉勤又問:「如果成員不滿覆核結果,應該怎麼辦?」
積哥解說:「積金局會以書面方式通知成員有關覆核結果。如成員不滿覆核結果,必須於覆核結果發出後3星期內提出理據上訴,逾期提出的個案將不獲處理。所有上訴將會由一個以強積金諮詢委員會主席擔任主席及積金局非執行董事組成的上訴委員會處理。該委員會將考慮上訴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積金局的調查結果,以覆核該項決定,並會以書面通知上訴人其上訴的結果。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將屬最終決定。」
就注款資格及其他詳情,請瀏覽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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