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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入境處破獲一個以假結婚助內地人申請來港的集團,連日行動拘捕32人,包括6名集團骨幹成員及26名涉嫌假結婚的人,但首腦仍然在逃。處方估計,該集團由2006年起運作,3年間「促成」500段跨境婚姻,獲利逾500萬元。入境處表示,不法集團在報章刊登廣告以「搵快錢」作招徠,而參與假婚姻的港人通常只可收到首期款項,「尾數」多數不了了之,在離婚時更可能要面臨假配偶索贍養費,甚至分身家等問題。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岑健輝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去年調查一宗內地人使用假護照案時,揭發有不法集團既非法轉賣護照,又安排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探親簽注,經多月調查後,昨晨展開突擊行動,搜查全港17個目標地點,搗破該集團位於深水鶞滌穧a,共搜獲2部藏有假婚姻資料的電腦、多本記事簿、大量婚姻登記文件及刊登報章廣告的收據等。
同時被揭非法轉售護照
在行動中,入境處拘捕3名集團骨幹成員及5名涉及假結婚者,包括5男及3女,年齡介乎22至58歲,當中3名假結婚者同時被揭非法轉售護照;連同較早時被拘捕的24人,被捕人數已增至32人,其中23人為港人,9人來自內地。岑健輝表示,目前仍有多名與案有關的人士在逃,包括犯罪集團首腦,入境處會繼續追查,並從搜獲電腦中收集資料,逐一查證該集團過去涉及的假婚姻。
非法獲利最少500萬
岑健輝表示,該假結婚集團會在報紙刊登廣告,標榜可安排跨境婚姻介紹或「搵快錢」等吸引有經濟困難的港人,參與假結婚的內地男女須付出2.5萬至3.5萬元,而參與的港人則可獲5,000至1.7萬元不等酬勞,初步了解自2006年起該集團已協助約500名內地人士與港人結婚,估計每次獲利1萬元,即3年間利潤高達500萬元。
岑健輝解釋,假結婚後內地人可申請探親簽注訪港,每次逗留3個月,較申請旅遊簽注只逗留7天方便,參與假婚姻的內地人最終目的是為了得到居港權,但獲探親簽注後一般會留港工作,部分人士可能進行非法活動甚至色情行業。他指出根據資料,參與的港人通常只可收到首期款項,其餘款項多數收不到,假結婚人士在離婚時,更可能被假配偶追討贍養費及分身家等問題。
假證定罪最高囚14年
入境處提醒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因任何參與假結婚的人士、或安排假婚姻以協助內地居民取得所需文件入境香港均屬違法,根據現行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而入境處自2006年至今年8月共破獲2,505宗假結婚個案,涉及4,700多人,岑健輝認為目前個案沒有上升趨勢。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只要有結婚的事實,港人與內地配偶都有權在離婚時追討贍養費甚至要求分對方一半身家,惟由於假結婚者一般自知理虧,離婚時多數會私下以金錢解決,避免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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