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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港大女友偷竊友人信用卡的富家子袁世法,早前出庭應訊。 資料圖片
【本報訊】於法國出生長大、家住九龍區豪宅的港大2年級男生,今年8月夥同港大同學兼女朋友化身「雌雄大賊」,先由男方相約一名女友人看電影和用膳,伺機盜取對方2張信用卡,再交予女友到深水鶧茬鶠A企圖「碌卡」購買2部價值逾2萬元的手提電腦。2人昨認罪候懲,法官直斥2人:「唔知你地返學學D咩。」明言監禁仍是考慮之一。
2被告分別為袁世法(20歲)及其女友李芷華(21歲),均沒有刑事紀錄,同已升讀香港大學2年級。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各准以現金500元保釋。
裁判官陳錦昌坦言控罪嚴重,至可判處9至12個月監禁,且被告偷取友人信用卡,案件並非沒有加刑因素,本打算判以即時監禁,但考慮到2人年輕和認罪,故先索取報告始判刑,但明言監禁仍是考慮之一。
官斥2人行為貪心
陳官又指2人行為貪心,又認為父母已盡能力給予2人最好的教育,令他們順利入讀香港最好的大學,被告應為有好父母而感到幸運。陳官指被告若出身貧窮家庭,尚且有求情理由,但2人自來中產家庭,並非「屋企無錢開飯」,完全沒有理由干犯本案,2人理應集中精神完成學位課程,亦該為父母的失望和悲傷感到恥辱。
外表似文弱書生的男被告袁世法昨由母親陪同到庭,袁現正修讀港大會計金融課程,他於法國出生和接受教育,在法國完成中學課程後轉到加拿大留學,一年後來港讀大學,袁年屆80的父親已退休且患有長期病,母親為主婦,其弟正在美國修讀學位課程。
辯方求情指,在琤肭蚞ヶ|和大學擔任兼職法文導師的男被告對犯案感後悔,其母親在金融海嘯中蒙受巨大損失,被告不想成為家庭負擔,同時希望購買手提電腦作學術用途。被告希望日後擔任會計師,案件已對前程構成影響。
女被告辯稱不知情
女被告李芷華為家中獨女,父親任職工程師,母親擔任教師,她昨由父親陪同到庭。辯方指,女被告學業成績優異,05年就讀商科副學士時,平均積點(GPA)達4分,她又求情指不知道信用卡由盜取所得,而受害人又親撰求情信指已原諒她。
港大發言人指,校方會在考慮法官判詞後,對涉案學生採取相應的紀律程序,處分由訓誡至開除學籍不等,但同時會對他們給予適當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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