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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楊天慶等9人「涉黑」案一審宣判。新華社
【本報駐重慶記者徐家強、仇漩21日電】21日,重慶法院對當地涉黑涉惡系列案件中的兩個涉黑團夥進行一審宣判,包括楊天慶、劉鍾永兩名「黑老大」在內的3人被判死刑、3人被判死緩,其餘成員均有不等量刑。這是重慶打黑案件中最先開庭審理的兩個案件。宣判之後,兩位審判長與媒體見面,稱整個審判堅持了公正和寬嚴相濟的原則。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楊天慶、劉成虎等9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決楊天慶死刑,其罪名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劉成虎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被判處死刑。骨幹成員簡少坤、曾川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其餘被告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11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
在另一案中,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黑老大」劉鍾永死刑。骨幹成員鄭新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該團伙其餘12名成員獲刑1年3個月至17年不等。同時,法院還對其餘7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別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搶劫罪等,判處其1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官:審判堅持寬嚴相濟
庭審期間,兩個團夥的多名成員否認自身犯罪行為的涉黑性質,法律適用問題成為控辯雙方爭議焦點。在重慶官方舉行的新聞通報會上,重慶市一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長、楊天慶案審判長蔣林和重慶市三中法院刑二庭庭長、劉鍾永案審判長楊勤對媒體表示,判決書對涉案團夥行為與法律所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4個特徵進行了充分論證,有充分證據表明楊、劉兩團夥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蔣林說,以楊天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背負4條命案,對社會法律秩序和公民人身權利、當地經濟發展破壞嚴重,案首楊天慶因此被判處死刑。楊勤表示,案首劉鍾永也背負命案,而且還有過安排未成年人「頂罪」等多項惡劣犯罪行為、依照罪刑相符的原則被判處極刑。
同時,兩位審判長表示,高效審判絕不是犧牲審判質量和公正得到的。當地法院採取了多種措施,保證兩起案件中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以及審判的公正。此案中也有一部分被告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被判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案的判決充分體現國家法律寬嚴相濟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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