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消委會接獲不良經營手法的投訴個案急升,該會正與服務業界商討,在短期內引入顧客購物冷靜期措施,提供數天時間予消費者考慮,一旦服務不合適可作取消。消委會期望業界推行冷靜期作自我監察,若有商戶破壞冷靜期的規距,建議公開點名,讓消費者以資識別。有美容業建議,設立顧客購物後7天冷靜期,但亦有業界認為冷靜期定在24小時的辦公時間已經足夠。
商會正面回應 建議7天為期
政府計劃在現行《商品說明條例》框架下,新增規管服務業的條文,針對一些銷售手法誤導,保障消費者權益。昨日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政府最快年底推出規管不良營商手法的諮詢文件,期望於下年度提交相關草案。她又說,在未有法例規管服務業的不良營商手法之前,消委會期望業界在短期內設立冷靜期,在冷靜期內,雙方均有權取消合約,已經與美容纖體行業及收費電視行業進行商討,下一步是會籍公司。現時,已獲美髮美容業商會的正面回應,建議設立7天冷靜期。
不過她強調,設冷靜期是業界自律機制,因此交由業界決定冷靜期長短,但必須作出承諾保證,例如在期內讓顧客有容易的方法通知取消服務;盡量全數退款予顧客;即使要收回信用卡手續費亦要事前交代。
籲設優質認證 違者除標籤
劉燕卿承認,設立冷靜期沒有法律約束力,但認為日後合約上會寫上冷靜期的條文,倘若有商戶不遵行,或會牽涉法律訴訟。她建議業界作監察機制,自行發起優質認證,或在商戶門外貼上優質標籤,一旦有商舖違反做法,建議可作出公開點名,甚至除去標籤的懲處。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認為,7天冷靜期對美容業界來說太長,建議冷靜期定在24小時的辦公時間內,相信已有助消費者決定是否接受服務。他認為,業界普遍以套票方式銷售,顧客買得愈多折扣愈多,倘若顧客使用一次後、在冷靜期內要求退款,他擔心不知如何計算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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