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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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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改動須古蹟辦批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0-26]     我要評論

 藍屋屬一級歷史建築,根據古物古蹟辦事處界定,一級歷史建築為具特別重要價值,應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若需要作出任何改動或清拆,須先得到古物古蹟辦事處批准。只有被列為法定古蹟的建築,才硬性規定不得作出任何改動。

 藍屋樓高4層共有2條木樓梯,分別位於石水渠街72號與72A號之間,以及74號與74A號之間,連接地下至3樓。發展局活化伙伴計劃的申請資料顯示,藍屋建築群保育指引規定,申辦團體須保留木梯、地磚及露台結構,任何涉及對門道、梯級等進行改動或加建的改善工程,須事先得到古蹟辦批准。但早前古蹟辦曾透露,藍屋建築群的木梯不符合走火標準,申辦團體可在對出空地增設走火梯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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