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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才萍(左一)及其團伙在法院接受宣判。 中新社
【本報駐重慶記者徐家強3日電】3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打黑風暴中落網的女黑老大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謝才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金102萬。謝才萍的緋聞情人羅璇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20萬。因收受謝才萍賄賂而包庇、縱容其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長郭勝和民警甘勇,分別被判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
宣判後,謝才萍和羅璇表示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而郭勝和甘勇當庭表示要上訴。
為原重慶司法局長弟媳
謝才萍,外號「謝姐」,由於他是重慶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團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加之又是重慶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落馬的級別最高的官員、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的弟媳。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以來,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20餘人,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謝才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在重慶市渝北區、南岸區等十餘處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等,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擴充經濟實力,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此外,該組織還採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賭客及前往查禁賭場的警察的人身自由。為拉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獲取非法保護,多次向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行賄,共計人民幣18萬元。郭勝、甘勇收受錢財後,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包庇、縱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009年6月重慶啟動的打黑風暴中,謝才萍集團被掀翻,謝才萍於8月被逮捕。10月14日一審開庭,謝才萍被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等5項罪名。
不少民眾稱量刑過輕
當天早上有近百名群眾在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聚集,當得知判決結果後,在場群眾爆發出熱烈的掌聲和歡呼聲,「真是大快人心!」更有市民認為量刑過輕。市民黃女士稱:「判18年實在太少,她(謝才萍)犯了這麼多罪,18年根本不足以抵其罪過,就是罰再多的錢也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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