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電台不理會律政司向高院取得的臨時禁制令,於去年1月10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廣播,遭律政司透過民事程序控告藐視法庭。民間電台等6名被告昨日全部承認藐視法庭,但強調無可選擇才公民抗命。
法官夏正民指他們背後的動機或許高尚,但同時指相關人士須遵守法庭的命令。由於須待律政司計算涉及的訟費,案件押後至今天判刑。
梁國雄稱或辭議員 要求輕判
6名被告包括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潘達強、楊匡、梁國雄及羅堪就。多名被告都因違反法庭命令道歉,但質疑政府選擇性檢控以及禁制令的迫切性,其中梁國雄透露自己身為立法會議員,月入6萬8千元,但或會請辭,要求輕判,又指法官在年輕時也因按良知行事被檢控,應感同身受。
法官:各被告不判囚只罰款
法官強調任何人都要遵守法治,各被告知道藐視法庭要負上的責任,但法官亦指明白被告的處境,寄予同情,決定不判囚,只以罰款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