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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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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指湯家驊「公報私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1-24]     我要評論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代表再去信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首次披露於2002年6月,新世界發展旗下的新世界電訊與電訊盈科旗下的Reach Networks HK Ltd曾有意聘任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就一宗電訊訴訟提供法律服務,訴訟涉及金額龐大,「費用可觀」,但鄭家純在訴訟早期決定「換角」,另聘資深大律師,故有合理理由相信,現身為梁展文事件調查委員會成員的湯家驊可能因此懷恨在心,繼而借這次的公開聆訊「公報私仇、公器私用」。

 信件明確要求,專責委員會委派獨立委員會跟進調查事件,以釋除公眾疑慮。

 代表鄭家純的翁靜晶律師事務所繼早前去信立法會點名質疑公民黨湯家驊,未有申報他及其配偶與新世界有合作關係,在調查梁展文事件中涉利益衝突後,昨日再去信立法會,指至今未收到委員會的回覆,只能透過傳媒報道得知委員會主席的回應。

逐點駁斥湯無利益解釋

 信中逐點駁斥了湯家驊近日就與新世界關係並無涉利益衝突的解釋,指出事件與大律師專業保密原則與所提供服務的金額大小,乃至與湯家驊在聆訊過程中對鄭家純、梁志堅的態度是好是壞,並無關係,因他們並非要求湯家驊公開為新世界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而是在一個引起公眾高度關注的聆訊中,湯家驊身為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又曾是大律師公會會長,應明白公眾對他有更高的要求及期望,亦應具有高度政治敏感度,理應申報包括自己及配偶曾為新世界提供法律服務,一方面避免引起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質疑,另一方面也令鄭家純及梁志堅在接受聆訊時能有所認知並決定湯家驊是否適合繼續參與聆訊。

質疑湯家驊持雙重標準

 信中又援引了湯家驊批評特首曾蔭權在「慳電膽風波」的言論,質疑湯家驊對利益衝突的詮釋持雙重標準,並以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主動要求在傳召鄭家純時避席為例,指出因鄭家純身兼民建聯監委,劉江華為免「瓜田李下」便申報避免,湯家驊亦應主動作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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