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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7日電】此前頗為轟動的上海「釣魚執法」案,7日首次有官員受罰。事發地浦東新區分管副區長陸月星及城管局長吳福康受行政警告處分。處罰理由是浦東新區事發後首次發佈的調查結果,結論與事實真相不符,損害了政府形象。暫時沒有人因為釣魚執法這一做法本身遭受處罰。
10月14日,司機孫中界在浦東新區被「釣」,當地交通執法大隊稱其非法營運,孫中界自斷一指表清白,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當月20日,浦東新區根據南匯執法大隊的情況報告,對外發佈新聞稿,堅稱孫中界進行非法營運,查處過程未「釣魚」。由於這一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引發了輿論軒然大波。其後浦東新區重新調查糾正錯誤結論,區長出面公開致歉。
對於兩名官員的處罰,官方理由是,二人輕信基層執法隊的情況報告,致使調查結論與事實真相不符,「誤導了社會公眾,損害了政府形象」。
受害人:名字註冊漁具商標
而受害人孫中界表示,哪個官員受罰他並不關心,他和家人更關心的是,何時可以得到賠償以及能夠得到多少賠償。截至目前,孫並未得到官方任何的明確回覆。或出於「自力救濟」的考慮,孫中界的哥哥7日將弟弟的名字進行了註冊,希望能把這個「品牌」售予漁具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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