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特區政府正研究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把法例涵蓋範圍擴展至服務行業,以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當局會針對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高危行業,規管有關的預繳式收費、高壓式及誤導等不良營銷手法,料可於明年1月底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文件,並諮詢公眾。
消費者委員會去年發表報告批評香港商戶不良的營銷手法,要求政府制訂全面的消費者保障法例。劉吳惠蘭昨日與傳媒茶敘時表示,當局已與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會面,港府將會「快而準」處理有關問題,相信透過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把法例適用範圍擴展至服務行業,較草擬全新法例來得快,可及早保障消費者。
劉吳惠蘭表示,針對近年多行業不良營銷手法,政府正檢視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高危行業,研究規管其預繳式收費、高壓式銷售手法,以至誤導的陳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蔡瑩璧補充,政府在研究保障消費者之餘,亦會確保維持香港公平的營商環境,料可於明年1月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消委會接投訴激增50%
消委會今年首3季接獲2.7萬宗投訴中,逾25%個案與不良營商手法有關,其中3,000多宗涉及虛假說明、誤導廣告、高壓式銷售、預繳式服務、不公平合約等的投訴,較去年同期激增50%。消委會認為現時針對不公平營商手法的法律保障不足,政府應為消費者設立新保障機制,以免影響香港在遊客心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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